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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天艳塑料回收加工厂年产400吨聚乙烯(pe)、聚丙烯(pp) 及制品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

2021-05-24 16:05 | 阅读() | 评论(0)

按照国家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弥渡县天艳塑料回收加工厂年产400吨聚乙烯(pe)、聚丙烯(pp)及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400吨聚乙烯(pe)、聚丙烯(pp)及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

建设单位:弥渡县天艳塑料回收加工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弥渡县红岩镇史近村委会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弥渡县天艳塑料回收加工厂在弥渡县红岩镇史近村委会建设了一条年产400吨聚乙烯(pe)、聚丙烯(pp)及制品生产线,弥渡县工信局2011年12月91日以“弥工备字201103号”已同意项目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115329253090001。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弥渡县红岩镇史近村委会,项目北面110m处为一养殖场,该养殖场立项建设时间在本项目之后。本项目西面为乡村道路及山体,东面为旱地,南面为进厂道路,最近的居民点为项目东向250m处的老羊桥村。项目于2012年3月开始建厂,根据现场勘查,项目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为10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6.6万元,占总投资的比例达到35.6%。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污染

因子

环保对策措施

废水

本项目在生产车间设有1个清洗池、2个循环水池,并在厂区建有一个160m2的沉淀池,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全厂定员6人,生活粪便经旱厕收集后作为农肥使用,生活废水收集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

初期雨水水质仅含有少量的悬浮颗粒物,其他物质含量较少,部分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绿化、降尘、补充生产用水等。

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包括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熔融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厂区厨房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各污染源生产情况如下:

(1)有组织废气

项目造粒不添加任何助剂,因此,不存在由于新添加的有机助剂造成的污染物产生,造粒机采用电加热方式,控制温度200℃左右,塑料粒加入塑料成型机后的熔融温度也低于200℃,根据pp料及pe料的成分,此温度下熔融过程释放的气体主要为丙烯、乙烯单体,均属于可挥发性有机物,用非甲烷总烃表示。

项目1台造粒机及1台塑料成型机每天工作8小时,废旧塑料熔融过程、成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经等离子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风量11000m3/h的风机经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有机气体通过厂内门窗通风排放;破碎机破碎废塑料的时候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呈无组织排放。通过车间阻隔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3)厨房油烟

项目厨房使用的能源为电,属清洁能源。所以厨房废气主要来自厨房烹饪工程中产生的油烟,厨房只提供6人中午饭和下午饭,用餐人数较少,厨房油烟排放量较小,且属间歇形式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破碎、清洗工段,主要的噪声设备有破碎机、造粒机、废气处理风机等。项目对厂房进行封闭处理,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有效地减轻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此外,项目制定了完善的劳动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减小了噪声对工作人员的影响。

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分拣出不能利用的废品、生活垃圾、废旧塑料清洗过程产生的污泥。由于项目为提高废气处理效率,在废旧塑料熔融工段,用等离子净化器替代了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故不存在危险废物活性炭的产生。

(1)分拣出不能利用的废品

项目挑拣出不能利用的废塑料(聚氯乙烯等)、夹带的生活垃圾等废品约占废塑料的1%,产生量约为2.06t/a,运至弥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2)生活垃圾

项目人员定员3人,每年约产生生活垃圾0.3t,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弥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3)废旧塑料清洗过程产生的污泥

项目所用的聚乙烯(pe)废料主要为废薄膜(农用膜、生活废膜),聚丙烯(pp)废料主要为废水泥复合袋、废编织袋,这些废旧塑料夹带的污泥经清洗后会沉淀于清洗废水中,根据2017年的验收检测结果显示,该项目沉淀池底泥不属于危废,经污泥干化场处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运至弥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三、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2021年1月10日通过了自主验收。

四、监测报告(表)放置地点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纸质版、电子版)。

五、公示时间

2021年5月24日至2020年6月24日止。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成后环保工作的想法和建议,了解项目对社会各方的影响及公众真实态度与想法,通过了解公众的意见,切实保护受影响人群的利益。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八、反馈方式

云南坤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18571035@qq.com

电话/传真:0871-63339220

通信地址:昆明高新区龙润路1号创新大厦a段4楼

邮编:6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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